“大降价”、“大酬宾”、“3折处理”……如今这样的叫卖声和广告词随时可在市区街头听到或看到。其中尤以服装业最多,行将落令的秋装在打折,新登场的冬装也在打折,有因店面要转让大打折,也有店面新装修重开业大优惠。“打折”似乎成了服装销售的最佳手段。“折扣”占据了服装市场相当大的比重,然而假冒伪劣、售后失信等问题,却成为掩盖在这件“折扣”外衣下的消费隐患。 赵先生向记者反映说,日前他在崇和门一家折扣店购物时看到自己喜欢的一个服装品牌正在以3折的价格促销,但是一连选了三四种款式都没法购买,原来商家打折的服装几乎全是带有瑕疵的“缺陷产品”,不是有脏污就是掉针线甚至破口。记者在巾山路、回浦路打折出售的服装店看到,残次品现象确实比较普遍,尺码不全、配件短缺、大到褪色污染破损,好像打折商品总是“先天不足”。然而事实上,打折商品与以前“处理品”的概念还是有所区别, 折扣是一种促销手段,并不能简单地当做抛售残次品的理由,如果折扣店全都成了“处理店”,打折的意义也就不大了。 更甚者,一些商家借打折的招牌,销售假货。朱先生告诉记者,日前,他在街上散步,无意之中走进巾山路一家男子服装店,见店内已落令的长袖T恤很漂亮,就多看几眼,店主非常好客地介绍起来:“这个品牌牌子硬,这件衣服不但含60%羊毛,还含8%的羊绒,原标价388元,现打3折卖。”朱先生还是不想买。“这个花色是最后一件了,就按80元卖给你算了。”这么便宜,朱先生终于动心买下这件T恤。回家后他反复看面料,手感滑滑的,于是用打火机烧了一下抽出的几根纱,一下子结成一个硬硬的球,一点毛发烧焦的气味都没有。于是他即返回店里要求调换,结果上百件同类T恤没有一件是有羊毛烧焦气味的。朱先生要求退货,无论怎么说,店主就是不肯退。 据了解,按有关规定,经营者以其所售商品应承担“三包”责任。对于打折、特价商品而言,之所以打折或特价出售,多数是商品换季、断码、颜色不全、款式过时等原因所致,不能因商品打折或特价为由“不退不换”而出售假货。业内人士提醒说,买打折商品时要擦亮眼睛,不要被所谓的样签标明的成份含量迷了眼,同时,也别忘了索取发票或购货凭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稿源:临海新闻网 编辑:攸县百事通